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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交所12月29日发布《关于对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深交所对荣联科技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荣联科技时任董事长王东辉、时任总经理张彤、时任财务总监鞠海涛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荣联科技时任董事长王东辉、时任总经理张彤、时任财务总监鞠海涛给予公开认定五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查明的事实,荣联科技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16年至2018年,荣联科技部分已确认收入的订单中包含的发出商品未及时结转成本,部分已发出并实际使用的属于库存商品的维修备件未及时结转成本,导致荣联科技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分别虚减成本4,626.35万元、5,688.38万元、9,725.05万元,虚增利润4,626.35万元、5,688.38万元、9,725.05万元。